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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认定 [打印本页]

作者: asi0001    时间: 2013-1-28 10:08
标题: 关于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认定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有些危险化学品的危规号是相同的,如:
32192
焦油,如:
32192
 煤焦油
32192
 松焦油
再如:
32197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18℃≤闪点<23℃],如:
32197
 醇酸树脂
32197
 酚醛树脂
32197
 有机硅树脂
32197
 环氧树脂
再如:
32198
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18℃≤闪点<23℃],如:
32198
 乙烯防腐漆
32198
 丙烯酸清烘漆
32198
 丙烯酸清漆
32198
 丙烯酸漆稀释剂
以环氧树脂为例:闪点在[-18℃≤闪点<23℃]范围内的环氧树脂就属于危险化学品,闪点大于23℃的环氧树脂就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各位同仁是怎么理解的?
作者: safe1860    时间: 2013-1-28 16:47
怎么可能呢
闪点大于23℃肯定是危险化学品,危规号没啥意思,中国特色,听说将来会取消
作者: asi0001    时间: 2013-1-29 08:30
安监总局有文件,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呀,危规号现在不是还没有取消吗?
作者: sxywh    时间: 2013-12-30 09:45
学习学习。。。。。。。。。。。。。。
作者: 710703321    时间: 2014-2-19 14:59
环氧树脂在标准的检测方法怎么可能闪点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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