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w 发表于 2009-3-5 16:11:4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四、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六、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七、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八、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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