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hunter 发表于 2011-5-19 22:55:49

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非防爆电器)

2007年7月27日8时55分左右,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工业区,职工人数100人,主要产品为甲醛、乙醛、季戊四醇,副产甲酸钠、甲酸钙。2007年7月23日,公司生产经理齐建军联系无资质施工队负责人许金年为本公司一新建的季戊四醇母液沉降罐进行除锈防腐。双方签定安全合同后,7月25日下午许金年带领操作工陈光亮、陈长军开始除锈作业。7月27日早上,许金年安排陈光亮、陈长军轮流进罐作业,二人在未启用罐底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下进行防腐作业。8时55分左右,该罐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在防腐施工前及防腐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罐内前期涂刷的防腐涂料挥发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施工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抽风机等电器,致使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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