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企业距离公路得10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第十八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学习了,谢谢 学习,学习!!!! 这这,好像很多企业都达不到 是啊,好多企业都达不到。 园区道路算不算公路? 很好的规定,但执行起来就难说了 画只纸老虎 估计执行起来很难的 执行起来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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