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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建部分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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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 15:08: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煤矿基建部分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
2、电工
3、起重工
4、信号把钩工
5、空压机操作工(螺杆式)
6、主提升机司机
7、厂内驾驶员
8、爆炸品保管员
9、凿岩机司机
10、装岩机司机
11、挖掘机司机
12、井下电钳工
13、井下爆破工
14、通风安全监测工
15、瓦斯检查员
16、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工
17、矿井主排水泵工
第二部分  普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伞钻工
2、喷浆工
3、钢丝绳检验工
4、地面配电工
5、井下配电工
6、主通风机司机
7、矿灯充电工
8、瓦斯检查仪器检修、校验工
9、车床工
10、钻床工
11、爆炸材料押运工
12、自救器管理工(含校验)
13、小绞车司机
14、搅拌机司机
第一部分  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焊工
1、工作前,应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联接是否正确。
2、工作前,必须检查软线和电焊接地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可靠,不准用机械或建筑物代替接地线。
3、检查电焊机线路接点是否接牢。
4、直流电焊机应注意接线正负极别。
5、检查一切电焊用具是否安全可靠。
6、电焊机应放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
7、露天工作时应采取防雨雪措施,以免焊机受潮。
8、进行焊接工作时,应穿胶鞋,并扎上特制围裙,戴上手套,并包紧衣袖,带上面罩。
9、工作中应经常检查电机部分或变压器及电流调整器的外壳温度是否超过60℃,如发现过热,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
10、在潮湿地点工作时,切不可触摸电焊设备导电部分,如因漏电使电焊机或其他设备外壳带电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11、如必须进行坐焊时,应铺设绝缘垫子。
12、高空焊接作业只限于身体适合,并有高空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13、焊钳手把须用绝缘、不传热的耐火材料制成,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处必须绝缘良好。
14、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5、在容器内工作不应太久,应根据情况到容器外部适当休息,工作中外面应有人员监护,以备出现以外时进行救护。
16、在通风不好的场所工作时,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7、焊接场所距易燃品不得少于10m,距易爆品不得少于20m,注意施工场所的安全。
18、在任何情况下,绝对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品的容器上进行焊接作业。
19、焊接油箱和油筒等时,应先打开箱盖,并用热水、蒸汽或氨水等将容器彻底洗刷干净后进行,以免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20、在预热机件上施焊时,须采取防止热辐射的措施,以免影响工作或灼伤焊接人员。
21、在架空设备上工作时,踏板要坚固平稳,焊剩下的焊条头不得乱扔,并应加装必要的防护装置,以防焊接熔珠、铁渣等下落伤人或引起火灾。
22、电焊工作场所必须备有消防设施。
23、乙炔瓶附近严禁烟火。
24、氧气瓶应严密不漏,如有漏气须立即搬到室外,远离火源,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25、乙炔瓶的压力不许超过1.5Kg/cm2,必须装有压力保险装置,以免失火爆炸。
26、试验漏气时可用肥皂水,严禁使用火焰。
27、氧气瓶应放在干燥、凉爽、空气流通的地方,禁止放在强烈阳光下爆晒或靠近高温的地方,并不得使油污或油气与氧气接触,以免引起爆炸。
28、在同一地方工作时,两乙炔发生器间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29、在有风的露天工作时,应将氧气瓶以及乙炔发生器放置在上风头,以免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30、工作开始前,应先打开氧气瓶安全罩,稍开气门进行短时间吹气试验,然后装上减压阀和气表。
31、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阀进行点火,然后再开氧气气阀,并调整好火焰。
32、点燃后的焊枪不能离手放下,要放下时须熄火。
33、焊接中如焊枪发生爆炸声音或手感到有振动时,应立即关闭乙炔气阀,然后关氧气阀,待其冷却后方可继续工作。
34、氧气瓶中须保留0.5个大气压的残压,不可用完。
35、工作中发现乙炔发生器产生高热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水量,不能在高热时换电石。
36、熄灭焊枪时,应先关氧气,后关乙炔气。
37、停止工作后,应将氧气瓶气阀关闭,并拧上安全罩。
38、将橡胶管盘绕好并用绳子捆好后放于干燥地点,不得使胶管打结。
电工
1、必须熟悉常用工具,仪表的使用和维护方法(手电钻、摇表、万用表、电流表、钳形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等)
2、检查电器带电部分应谨防触电,检查电机和各种线圈温度时应用手背接触,不得碰转动部分及接头。
3、在正常情况下,鼠笼电机在一分钟内不得超过三次启动。
4、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停电进行,停电后用测电器证明确实无电时,再在操作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和闸”的标志牌,如生产需要不得停电时,必须在人身安全措施具备的条件方可进行工作,但必须有专业人员监护。
5、高空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6、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时,一定要先和操作人员联系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7、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挂警示牌。
8、做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9、新旧电缆使用前必须做实验,不合格电缆不得使用,运行中的电缆应每月检查一次。
10、工作时,电工超过三人以上,时间超过5小时以上,应写出施工措施,并经领导和主管技术员审批后方可工作。
1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各种技术要求操作。
12、检修设备完毕后,要向操作工交代清楚情况和要求。
13、要按规定要求对管辖的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1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3.75
4.5
5-6
6-7
8-10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 
折减或
报 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接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表3(绳卡应用范围表)的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表3 
绳卡
型号  卡杆直径(毫米)  允许承载力(吨)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毫米)  绳卡间距(毫米)  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 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9、使用2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信号把钩工
Ⅰ、信号工
(一)一般规定
1、信号工必须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具有一定井口工作实践经验、经过正规培训、熟悉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经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应在便于观察瞭望及收发信号的信号工房(室)内工作。
3、当班期间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并集中精力按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二)交接班
4、罐笼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5、交接班时,应现场交待清楚以下内容:
1).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2).其它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3).上一班有关运行工作情况。
4).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6、发现以下两种情况,交接班双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
1).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
2).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7、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完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三)信号发送
8、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9、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工房(室),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10、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爆破材料的信号。
11、罐笼或多水平提升时,井口上、下各层或各水平信号工,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1)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2)上井品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送信号。
3)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此时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迅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12、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13、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14、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与有关领导请假。
15、当绞车连续停运6小时及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迅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准发送提升信号。
16、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Ⅱ、把钩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把钩工必须具有立井把钩的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2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3条 不准有闲人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第4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提升物料
第5条 升降物料时,检查装车数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
第6条 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罐笼到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
2.罐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
3.打开罐门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
4.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
5.经检查无误,关上罐门和安全门,搬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向下放罐信号。
第7条 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挡好后边的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8条 道心有人时,严禁操作推车机。
第9条 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同时既乘人又装物料。
第10条 使用平板车、特殊型专用车揽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
3.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第11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按专项措施进行。
第12条 升降爆破材料时,火工人员应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第13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后,应使用绳索系着的长柄工具处理。
(三)提升人员
第14条 每罐所乘人数不得超过定员。
第15条 提升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车辆停止向井口运行。
第16条 当罐停稳后,必须先打开一侧安全门和罐门,待人员下完之后,上罐人员再从另一侧进罐,任何人不得私自开罐门抢上抢下。
第17条 携带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员乘罐时,每层罐笼不得超过4人,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第18条 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则须纠正后才准发出开车信号。
第19条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可放罐内或乘专罐上下。
第20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21条 在凿井期间,使用吊桶提升人员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吊桶边缘不得坐人;
2、乘座吊桶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3、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4、严禁用底开式吊桶乘人。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开机前确认机组内无人,并检查是否有遗留的物品和工具,关上机组门。
2、进行油气桶泄水。慢慢打开油气桶的泄油阀,把停机时的凝结水排除,排放到有润滑油流出时为止,立即关闭阀门。
3、检查油位,观察油位是否在油位计上下限中间,油位偏低时要及时加注,补充润滑油时必须在系统内无压力时进行。
4、启动空压机前,应通知机组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二、启动运行
5、按下启动按钮“ON”,启动空压机,降压启动约8妙,切换后延时3妙,进气阀开始动作。
6、启动后注意观察显示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声音、震动、泄漏等现象,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停机检修。
7、空压机运转中管路及容器内均有压力,此时不可松开管路栓塞,以及打开不必要的阀门。
8、在长期运转中,看不到油位计上的油,且油温逐渐上升时,应立即停机,停机10分钟后观察油位。若油位不足时,应待系统内部没有压力时再补充。
9、运转中每2个小时检查仪表一次,记录电压、电流、气压、排水温度、油位等情况,供检修参考。
三、停机注意事项
10、工作结束后,若要停机,应按下“OFF”键,压缩机自动停止运转。正常情况下停机切勿使用“紧急停止按钮”。
11、每天关机后,应在确认系统无压力后,松开水分离器下的丝堵,放净冷却器及旋风分离器内的凝结水。
12、长期停机3个星期以上时,应用塑胶纸或油纸包好电动机控制盘等电气部分;把油冷却器和后冷却器的水完全排净;几天后再把油冷却器、后冷却器、油气桶内冷凝水排出。

空压机操作工
(A)安全规定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三)、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0。
(B)操作准备
(一)、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二)、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h者可免做。
(C)操作步骤
(一)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启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3空压机启动运行:
(1)  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  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①开启冷却水、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②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③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④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4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5.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二)、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三)、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O~C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四)、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D)特殊操作
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E)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主提升机司机
(一)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3、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10)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 “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1)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①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②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③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④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4、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5、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名司机代替。
(4)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6、擦轮提升绞车司机应随时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滑动现象,保证防打滑保护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二)操作准备
1、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风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9)数控绞车司机应检查计算机是否工作正常,操作员站、数字及模拟深度指示器显示应正确。
(10)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11)冬季室外结冰期间,要检查钢丝绳、绳槽等部位,防止结冰引起钢丝绳打滑、脱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2、提升机起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①  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②  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③  起动润滑油泵;
④  起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⑤  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⑥  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观察电压表、风压表或油压表、电流表等指示是否准确、正常。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正常位置。
(三)操作顺序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开动辅助设备一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一松开保险闸一打开工作闸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启动—一均匀加速—一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2、停机:到达减速位置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减速施闸制动一停车。数控绞车自动运行按其说明书规定执行。
(四)正常操作
1、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
①  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②  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③  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①  电流、电压、油压、风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②  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③  信号盘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④  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
⑤  各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⑥  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指针有无异常摆动。
2、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①  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②  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③  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常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3、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1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巡回检查的重点是安全保护系统。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①  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②  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及时处理;
③  对不会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边疆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④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五)特殊操作
1、进行特殊吊运时,信号工必须将吊运的物件名称、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机值班司机,提升机的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他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米/秒。
(2)使用吊桶运送任何爆炸材料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
(3)进行以上两项运送,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4)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5)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6)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O.5米/秒。
2、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①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②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③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④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⑤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途停车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进行紧急停车:
①工作闸操作失灵;
②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③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④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⑤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①出现上述(1)、(2)、(3)项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②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矿调度或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③钢丝绳如遭受卡罐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否则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重新恢复运行;
④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⑤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⑥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3、双滚筒提升机的对绳操作:
(1)对绳前,必须将两钩提升容器卸空,并将活滚筒侧容器放到井底。
(2)对绳时,必须先将活滚筒固定好,方可打开离合器。
(3)每次对绳时,应对活滚筒套注油后再进行对绳。
(4)在合离合器前,应进行对齿,并在齿上加油后,再合离合器。
(5)离合器啮合过紧,退不出或合不进时,可以送电,使死滚筒少许转动后再退(合),不得硬打,以防损坏离合器。
(6)对绳期间,严禁单钩提升或下放。
(7)对绳结束后检查液压系统,各电磁阀和离合油缸位置应准确,并要进行空载运行,确认无误时方能正常提升。
4、条在进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
(2)运送雷管、炸药等危险品时。
(3)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
(4)在进行井筒内检修任务时。
5、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认真检查操作保险闸把或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六)收尾工作
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3、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厂内驾驶员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在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爆炸品保管员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建矿井和生产矿井地面及井下爆炸材料管理(包括发放)工作。
第2条 上岗条件。
1.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爆炸材料的贮存与管理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第3条 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人员和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发放和清退管理制度。
二、操 作
第4条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都必须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1.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
2.有足够数量且完好的消防器材。
3.必须备有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人员和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发放和清退管理制度并张帖上墙。
4.其他人员需要进入爆炸材料库时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并进行登记,进入时必须有爆炸材料管理人员陪同。
5.爆炸材料库必须建立爆炸材料发放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6.经检查不合格和爆破工交回的报废雷管、炸药要单独存放,并建立台账。
7.爆炸材料库存放的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存放的报废炸药不得多于lOOkg。报废的爆炸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或硐室(或壁槽)内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8.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受热或分解变质。(3)库房内的电路、照明、防灭火器材等是否符合规定。
9.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库存,并将交、接爆炸材料的数量记入交接班记录簿。
10.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11.所有进入爆炸材料库(包括井下发放硐室)的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传呼机。
12.任何人不得携带普通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不设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爆炸材料管理工灯。
第5条 地面爆炸材料库(包括地面临时爆炸材料库)的管理,除了必须执行本规程第4条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库房周围40m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
2.库房必须有避雷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灭火设备。消防水池中的水量必须充足,冬天要有防冻结措施。
3.库房内的照明应采用外照式,如果采用室内光源,必须采用防爆设备。
4.必须设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
5.库房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6.存放爆炸材料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存放量。内部(或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时,要采取限量存放措施。
7.不同性质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出厂日期不同的同类炸药不得混放。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8.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贮存的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lOd的需要量。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第6条 在地面临时存放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可存放在棚子、账蓬或其他可防止日晒、雨淋的地点。
2.存放的炸药量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存放在距炸药25m以外的地点。
3.爆炸材料箱下必须垫有厚度在20cm以上的垫木。
4.存放爆炸材料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且存放地点周围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第7条 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边主要建筑物50m以外加设横堤,或在250m以外不加设横堤的专用库房或硐室内贮存1d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kg。
第8条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除了必须执行本规程第4条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有渗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d的炸药需要量和lOd的电雷管需要量。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lOd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d的需要量。
3.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井下爆炸材料库距工作地点超过2.5km的矿井和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井下适当位置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发放硐室的管理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d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2)在发放硐室中,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3)发放硐室应设有单独的发放间。
(4)发放硐室必须按照爆炸材料库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9条 发放爆炸材料前必须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爆炸材料的检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炸药检查包括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对雷管检查包括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电雷管发放前还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
2.检测电雷管全电阻必须在专用的硐室(或房间)内进行,严格按规定操作。一次只准开启一箱电雷管,开箱工作必须在雷管存放硐室(或库房)外进行。雷管的检查、编号工作必须分批进行,每次带入专甩检查硐室(或房间)的电雷管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0发。
3.使用雷管搓码机(打号机)之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使用中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严禁用硬物在在雷管上刻划编号。
4.每只电雷管经全电阻检查后,必须立即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经检查合格的电雷管应按每10只为一组将脚线理顺成束,然后卷绕脚线,编号待发。
5.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电雷管时,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先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然后捏住靠近电雷管管体的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6.应定期对检查电雷管全电阻的仪器进行检查、校正。更换电雷管全电阻检测仪电池时,应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点进行。
第10条 发放和清退爆炸材料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爆炸材料库的爆炸材料发放硐室(或发放间)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2.必须有使炸药和电雷管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3.收发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爆炸材料受到摩擦、挤压和撞击。
4.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能导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面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其接地。发放雷管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且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5.爆炸材料的发放必须按照入库顺序,做到先入库的先发,避免因过期而报废。
6.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前,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爆破工装运爆炸材料的容器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
7.凡领取爆炸材料的人员未持有合格证件者、领料单未经领导签发或印章不齐全或有涂改现象者、装运炸药的容器或雷管盒不合格者都严禁发放爆炸材料。
8.不得发放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得发放未经质量检查和经检查不合格的炸药,严禁发放未进行检查和经检查不合格的电雷管。
9.爆破工清退的炸药、电雷管在发放前必须重新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发放。
10.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还爆炸材料库时,应持有当班班长(或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11.对于在领退手续上有作弊行为或故意损坏、偷盗、私藏爆炸材料的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工发现后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凿岩机司机
(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进入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2、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要正,并要完整无损,钻头应锋利。
3、压风管、供水管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压风、水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在工作面按炮眼布置图标定眼位。
(二)操作步骤。
1、定眼时,风钻操作工和领钎人员要相互配合。风钻操作工站在风钻的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扶钎人员要站在一侧,避开风钻操作工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2、开眼时,应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mm以后,再把操纵阀把手扳到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3、正常钻眼时,风钻操作工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禁止在风钻前及钻杆下站人。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钻完眼后或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5、风钻操作工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6、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三)操作注意事项。
1、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2、工作面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超过规定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准钻眼。
3、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4、掘进接近老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5、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5)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出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的。
6、钻眼应与岩石层、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岩层、节理方向钻眼。
7、多台风钻同时钻眼时,要划分好区域,做到定钻具、定人、定开眼顺序,不准交叉作业。
8、遇到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9、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10、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作业。
11、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12、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13、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4、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和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钻杆不要拔出,迅速向项目部和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情况危机时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15、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有害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项目部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
16、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
17、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18、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19、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20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1、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佩带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把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22、钻眼时,应避免钻杆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两侧及前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四)收尾工作。
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用棉纱或干布檫干净,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装岩机司机
Ⅰ、抓岩机装岩工
(一)操作步骤
1、下放吊盘,使抓岩机随吊盘下放到离井底工作面一定距离,(一般14米左右)。
2、用固定装置将吊盘固定于井壁上。检查抓岩机各固定结构是否正常,悬吊抓斗绳是否完好。
3、接通气源后,抓岩机司机操纵两个五位六通手动换向阀,先试开抓岩机,确定正常后开始正常工作。
4、每次抓岩前应先抓出罐窝,使吊桶放稳。然后再开始向吊桶内装矸。
5、抓岩结束后,将抓斗提起,用保险绳固定后,关闭气源。
(二)操作注意事项
1、司机应培训后持证上岗。
2、动作要平稳,严禁忽快忽慢,抓斗摆动过大撞击模板或刃脚。
3、操作时,要集中精力,看清工作面人员及吊桶位置,做到稳、准、快。
4、严禁用大抓撞击大块岩石或井帮欠挖浮矸。
5、严禁用大抓起吊重物。
6、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7、抓岩结束后,将抓斗停放在规定安全高度,并避开井中和喇叭口位置。
Ⅱ、耙斗机装岩工
(一)准备工作
(1)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器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观察巷道爆破情况,处理松动岩石,检查轨道铺设和轨道的长度是否合乎规格,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2)注油、检查、修理时,耙斗机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在作业时进行注油、清扫和检修。
(3)没有司机证的人员不准开动机器,电缆应随时吊挂好和妥加保护。
(4)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送电时应事先告诉站在耙斗机前面的人员。
(5)耙矸前,应先往迎头岩石堆洒水和清理岩帮,防止岩粉飞扬影响身体健康。
(6)工作时应仔细观察机器各部动作有无异响,电动机、减速器的温度及螺栓的松紧情况。
(二)耙斗式装岩机操作
耙岩时主绳手柄应先松后紧,动作迅速,免得尾绳太松。耙斗遇到障碍物时,应退回或稍微闸紧尾绳手柄,猛拉主绳使耙斗腾空飘过。遇到大块岩石耙不动时,要回头重耙不要硬拉,耙斗机不宜耙的大块要预先破碎。
回斗时主绳手把稍微间紧使耙斗腾空而过,防止空斗带矸和回下槽体时翻斗,防止耙斗跳动摇摆,防止滑轮钢丝绳脱槽卡住。
抛斗挖渣作业时,在耙斗靠近工作面1m处,要快拉尾绳,快松主绳,将斗提起,再迅速松开尾绳手把,让斗靠惯性前进一段,耙斗以自重及其冲量腾空扎下,这时再压紧主绳手把,便可耙取迎头矸石,达到耙得深)耙得多的效果。
耙斗拉翻时的处理方法:1、拉到槽体斜坡上猛松主绳,使耙斗翻跟头,再拉尾绳转弯找正;2、拉到工作面猛拉起,使耙斗吊起,再猛松,利用自重自动翻斗;3、主、尾绳同时拉紧,腾空自动翻斗。
簸箕口应紧贴底板以免耙斗耙齿耙坏簸箕口;正常装岩时,不可同时拉紧两个操作把手,以防耙斗飞起,或拨出固定楔,拉断钢丝绳;空斗回程时,应避免碰撞工作面尾轮;升斗卸砰时,应避免速度过快,发生过卷碰撞卸料槽上的导绳轮。
放炮前,将耙斗拉到卸料槽上,并将尾轮及钢丝绳藏在槽内,防止矸石埋斗埋绳;将照明回转180°,背向工作面,然后用防护罩罩好。
尾轮悬挂位置,在小断面和中等断面巷道掘进中,为了使装岩与钻眼平行作业,可先将岩石耙出工作面一段距离,然后在两帮各打一个固定楔,再挂钢丝绳套或可调节长度的圆环链,用以悬挂尾轮。
耙装距离:为了避免放炮损坏机器和保证较高的装岩生产率,耙斗装岩机距工作面以6m~18m为宜。
清理积矸:为了清理簸箕口前方两侧死角处的积矸,免除人工清理,可在工作面增设滑轮,将死角处积矸耙向工作面后再行装车,以减少人工辅助劳动。亦可在簸箕口前的帮上挂开口双滑轮,使耙斗贴帮行车。将两帮积耙尽。
直交巷道耙矸,在拐弯处利用开口双滑轮使主绳和尾绳拐9o°,将耙斗引到直交巷道工作面,先把矸石耙到拐角处,然后将钢丝绳从开口双滑轮中取出,将尾轮移到直巷工作面便可正常装岩。
当耙斗机用于斜巷,坡度小于25°时,固定装岩机除了用装岩机本身的卡轨器进行固定以外,还应增设2个大卡轨器。大卡轨器一端固定在装岩机台车后立柱上,另一端卡固在轨道上。
当耙斗机用于斜巷,坡度大于25°时,固定装岩机除增设大卡轨器外,还应另设一套防滑装置,其方法有如下三种:
(1)在巷道底板打2个约lm深的孔,并楔人直径为40mm的圆钢,用钢丝绳与装岩机连接。
(2)在巷道两侧各打一棵点柱,用钢丝绳与装岩机连接。
(3)用4副U形卡子将装岩机车轮与轨道卡在一起。
在斜巷中,耙斗装岩机一般用绞车移动,也可用1台5t~8t稳车进行,此时稳车既能提升、下放,又能固定装岩机,当斜巷倾斜较大时装者效果好。但钻眼很不方便,炮眼深度受到较大的限制。
积水混浊,含有大量岩粉!宜采用喷射泵或风动潜水泵排水。
在上山掘进时,耙斗机固定除了采用斜巷、下山的固定方法外,还应在装岩机台车的后立柱上增设2根斜撑。此斜撑在平时起固定作用,向上移动装岩机时也不要去掉,能起到保险作用。
在上山移动耙斗装岩机可用绞车进行。当坡度大、单用绞车提不动时,可与装岩机绞车联合使用。为了固定提升机的导向轮,在上山前方底板上打人铁道橛子,用来悬挂导向轮。提升导向轮的固定方法是:
(1)当上山坡度小于20°时,导向轮可以安装在耙斗装岩机台车上,安装位置应保证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一致。
(2)当上山坡度大于20°时,导向轮应单独固定,采用向底板打铁道橛子或设卧撑等方法固定,也可将导向轮用卡子固定在轨道内侧更为简单可靠。
挖掘机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熟悉操作保养手册内容,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在师傅带领下见习操作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2、穿戴工作服,佩戴矿灯、安全帽、保险带,携带工器具,参加班前学习,与掘进工一同入井。
3、到达工作面掀开驾驶室保护罩,脚踏履带、手握把手进入司机室,松开座椅锁杆调整座椅前后位置,松开靠背锁杆调节靠背斜度。
4、坐在座椅上转动手柄,调节座椅高度到合适位置,然后放倒控制台。
5、操作前注意事项:操作前认真检查挖掘机各部件安全性能,连接装置是否牢靠,油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运转范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否则先处理,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启动发动机
6、将转动手柄放到中位,将发动机转速控制手柄放到低怠速位置,插入挖掘机专用钥匙。
7、将钥匙开关拧到预热位置开始预热(根据需要预热,如不需预热直接进入下一步)。
8、将钥匙开关拧到启动位置,发动机启动后立即松开钥匙开关,开关自动回到运转位置。
9、启动注意事项:启动马达一次启动不得超过15妙。否则马达可能因过热而烧坏。两次启动之间须等待1分钟,使马达冷却。
三、挖掘作业
10、伸出小臂,下降大臂,伸出铲斗贴紧挖掘地点。
11、收回小臂的同时下降大臂,铲斗开始向内挖掘。
12、提升大臂的同时收回小臂,铲斗继续向内收回并提起。
13、回转台回转到卸土位置,伸出小臂,同时将铲斗向外翻转卸土。
14、挖掘注意事项:不要用铲斗强行砸碎冻土,硬土破碎后再挖掘;铲斗插入土中时不要移动挖掘机;只能用大臂和小臂向内回收进行挖掘,不得反向挖掘。
四、收尾工作
15、挖掘机工作结束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将工作装置和推土板下降到工作面。
16、怠速运转发动机5分钟,使其冷却,再将发动机转速控制手柄扳到后面。
17、将钥匙开关拧到熄火位置,取下钥匙、关闭车门。
18、升井前必须把挖掘机驾驶室及外露易损部分遮盖好,防止坠物砸坏。
井下电钳工
1、井下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器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4、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5、在井下电器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电缆。
6、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送电,禁止在甩掉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电器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材质、截面尺寸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装置,必须在瓦斯浓度1.07%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10、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1、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2、当发现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3、当发现有人触电后,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14、每当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结果。
井下爆破工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6)爆炸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
(7)爆炸材料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
(8)爆炸材料箱,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9)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起爆药卷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损伤处应进行处理。
3、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或吹眼器等爆破器具。
(二)操作步骤
1装配起爆药卷:
(1)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电雷管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裸露部分扭结成短路。
(2)电雷管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3)每个药卷内插放一个电雷管。
(4)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2、装药前验孔、检查瓦斯及支护:
(1)爆破工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处理。
(2)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第一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装药,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爆破工或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20m巷道内洒水降尘。
(4)由班组长负责、爆破工监督,对框式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支架进行联锁、加固,保证支架顶帮刹紧背实、齐全完好。对钢筋树脂锚杆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的锚杆螺母二次补拧,不低于100N.M。
(5)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装药:
(1)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2)爆破工必须依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3)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先装,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后装。
(4)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不得冲撞或捣实,用力要均匀,使药卷彼此密接。
4、封泥:
(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封泥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封泥的装填结构是:紧靠药卷段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炮泥。
(3)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5、母线敷设与连线:
(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包准,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
(2)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间距。
(3)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成短路。
(4)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5)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挂、用后盘收,以免发生误接爆破母线,严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6)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连线方式进行连线。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操作;所有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6、爆破前检查瓦斯: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对距迎头20m范围内的风流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至符合规定。
7、设置警戒线:
(1)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警戒岗点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由班组长清点人数。
8、爆破:
(1)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到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起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3)爆破前,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入放炮操作位置,随即发出爆破警号。
(5)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与起爆器相接,并将起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6)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炮位置放炮。
(7)电雷管起爆后,必须立即将起爆器钥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内。
9、爆破后检查瓦斯、顶板支护:
(1)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由外向里顺序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动电气设备。
(3)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10、拒爆、残爆的处理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注意事项
1、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同种类的炸药不得混用。
3、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应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应拽脚线。
5、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装配起爆器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炸材料箱附近地点进行。
7、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9、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0、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装药柱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11、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2、在有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封泥充满填实。
13、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4、严禁放糊炮、明炮、或短母线爆破。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迎头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装药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m以内煤尘堆集或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显著瓦斯涌出等情况。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四)收尾工作
1、爆破结束以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遇特殊情况时,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爆破工作完成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
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爆炸材料要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炸材料。
5、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通风安全监测工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监测工。
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
1.掌握弱电知识,熟悉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熟悉地面安全监测软件的工作原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通风安全监测规定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并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防监测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并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第3条 遵守所在公司和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及通防规章制度。
二、操 作
(一)机房管理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 必须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第5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断电浓度、断电原因、断电时间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上机操作步骤
第6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值班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7条 对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断电浓度、断电原因、断电时间和次数以及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
第8条 应每隔30min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第9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lO条 与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校正。
第1l条 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2 条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13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安装维护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14条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第15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地面检修步骤
第16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严格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17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17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做好记录,入库备用。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第18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第19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第20条 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井下安装步骤
第2l条 搬运或安装设备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22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23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仲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lO%。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边线松紧适当。
第24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min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井下维护及注意事项
第25条 每7d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第26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27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28条 首先用空气气样将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29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应将传感器带上井检修。
第30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第3l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第32条 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瓦斯检查员
(一)一般规定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瓦斯报表和各种记录。
3.在瓦斯等级鉴定时,测定有关参数及协助做好有关资料汇总工作。
4.校对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二)基本要求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要点
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牌板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3.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4.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
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5.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
6。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7.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8.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人检查瓦斯。
(四)操作前的准备
1.准备仪器:下井要带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2.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氨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毫米。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4.气密性检查:
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
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5.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6,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7.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盘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8.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客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安全操作程序与技术规范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全检查一→取样一→读数一→记录一→现场班组长签字一→填牌板一→填报表。
1.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人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人气室。
2.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人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人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3.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4.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5.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
7.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8.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O.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9.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
10.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
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人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土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11.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人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人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12.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4.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员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瓦斯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15.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符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
16,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17.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
防爆电气检查工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适用范围。
1.本工种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作业。
2.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员。
第2条 上岗条件。
1.防爆检查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4.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
第3条 防爆检查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
第4条 操作前的准备。
1.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2.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
第5条 操作步骤。
1.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对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场所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3)检查电气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安全,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第6条 操作注意事项。
1.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2.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符合标准要求。
3.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1)电源电缆、控制线路和信号线电缆接地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完好合格的密封圈、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2)防爆面无锈蚀、无缺陷和伤痕,符合隔爆性能。
(3)内部接线、保护整定符合要求,无短接甩保护现象。
(4)内腔无锈蚀、无异味,运行时无异常声响、无过热现象。
(5)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正常有效。
(6)接地规范、牢固、地线长度适宜。
4.检查工作完毕后,设备恢复正常,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第7条 收尾工作。
1.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2.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矿井主排水泵工
(A)安全规定
(一)、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三)、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
(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1)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
(2)水泵或管路漏水;
(3)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
(4)水泵不能正常运行;
(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四)、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
(五)、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B)操作准备
(一)、水泵启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设备各部件螺栓紧固,不得松动。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环转动平稳、灵活;强迫润滑系统的油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辅助上水系统、吸水管道应正常,吸水高度应符合规定,吸水井内无影响吸水的杂物。
5.接地系统没有损坏,应符合规定。
6.电控设备各开关手把应在停车位置。
7.电动机滑环与碳刷应吻合良好。
8.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等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起动要求。
(二)、按照待开水泵在管道上连接的位置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应选择阻力最小的水流方向,开(关)管道上有关的分水阀门(水泵出口阀门关闭不动)。
(三)、启动润滑油泵。对于需要强迫润滑的泵组应先启动润滑油泵,保证电动机、水泵各轴承润滑正常。
(四)、盘车2~3转,泵组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但停止运转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受此限。
(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值班司机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向当班领导汇报,待处理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启动该水泵。对纳入矿井电力负荷调度的大功率水泵应向地面变电所或有关管理部门请示开泵,经同意后,方准开泵。
(C)操作顺序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有底阀水泵操作顺序:
(1)启动:报告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同意后一向水泵充水一泵体内充满水后,操作启动设备,启动水泵电机一水泵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打开水泵排水阀门一完成水泵启动一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一断电停机一向地面变电所或调度室汇报。
2.无底阀水泵操作顺序:
(1)启动:报告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同意后一启动充水设备向水泵充水一泵体内充满水后,操作启动设备,启动水泵电机一水泵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关闭充水设备,打开水泵水阀门一正常排水;
(2)停机:关闭有关仪表阀门一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一断电停机一向地面变电所或调度室汇报。
(D)正常操作
(一)、启动排水泵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泵体充水:
(1)排水泵有底阀时,应先打开灌水阀和放气阀,向泵体内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出(放气阀不冒气),然后关闭圳上各阀,立即启动水泵电机;
(2)采用无底阀排水泵时:当用真空泵时,先关闭水泵压力表阀门,打开水泵的真空阀门,开动真空泵,将泵体、吸水管推真空,当真空表指数稳定在相应负压的读数上后,关闭真空泵上的真空表阀门,立即启动水泵电机。当采用射流泵时,先关闭水泵压力表阀门,开启水泵通往喷射泵的排气阀门,再开启高压水管通往喷射泵的水门,观察水气喷嘴,直到喷射的水柱中没有空气泡为止。关上喷射泵两阀。立即启动水泵电机;
(3)采用潜水泵排水时,要保证吸水井的水位在潜水泵逆止阀以上2.5~3米。
2.启动水泵电动机:
(1)启动高压电气设备前,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靴;
(2)鼠笼型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合上电源开关,直接启动电动机;
(3)绕线型电动机启动时,应先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启动”位置上,启动器手把在“停止”位置合上电源开关,待启动电流逐渐回落至规定值时,逐级切除启动电阻,使转子短路,并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电动机达到正常转速,最后将启动器手把扳回“停止”位置;
(4)鼠笼电动机用补偿器启动时,先将手把推到启动位置.待电动机达到一定速度,电流返回至规定值时,由启动柜自动(或手动)切除全部电抗,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行。
3.待水泵电机电流达到正常时,关闭充水设备及真空表。启动电动(液动)装置,打开阀门或人工缓缓打开水泵出水口阀门,待水泵出水阀门完全打开后,缓缓打开压力表阀,排水泵投入正常运行。
4.其他类型按说明书进行操作。
(二)、工作泵和备用泵应交替运行,保证备用泵随时可投入使用。对于不经常运行的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电动机,应每隔10天空转2~3小时,以防潮湿。
(三)、水泵的正常停机。
1.关闭压力表阀,起动电动(液动)装置或人工缓缓关闭水泵的出水阀门。
2.切断电动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行。
3.向地面变电所或机电调度汇报。
(四)、水泵司机班中应进行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各紧固件及防松装置应齐全,无松动;
(2)滑动轴承、滚动轴承、电机等各发热部位的温度不超限,强迫润滑油泵站系统工作应正常;
(3)水泵密封松紧应适度,不进气、滴水不成线;
(4)电动机、水泵运转正常,无异响或异震;
(5)电流不超过规定值;电压符合电机正常运行要求;
(6)压力表,真空表指示应正常;
(7)吸水井水面深度指示器工作正常,并在正常范围内,吸水井积泥面距笼头底面距离不小于0.5米。
3.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应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4.认真填写泵组开、停的时间、日期、累计的运行时间。
(五)、水泵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轴承润滑:
(1)滑动轴承按规定时间要求换油,滚动轴承大修时换油,运行中不必换油;
(2)油质符合规定,禁止不同牌号的油混杂使用;
(3)滑动轴承在运行中要经常检查,当油位低于规定时,应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
2.更换盘根:
(1)盘根老化和磨损后不能保证正常密封时应及时更换;
(2)新盘根的安装要求:接口互错120。,接口两端间隙愈小愈好,盘根盖压紧到最大限度后,拧回0.5~2.5扣,至盘根有水滴滴出时为止;
(3)更换盘根应在停泵时进行,但松紧程度可在开泵后作最后调整。
3.定期清刷吸水笼头罩,清除吸水井杂物。
(E)特殊操作
排水泵运行中的故障停机:
1.泵组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泵组异常震动或有故障性异响;
(2)水泵不吸水;
(3)泵体漏水或闸阀、法兰滋水;
(4)启动时间过长,电流不返回;
(5)电动机冒烟、冒火;
(6)电源断电;
(7)电压降严重超标,水泵电机变声,电流值明显超限;
(8)其他紧急事故。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时间允许时,先关闭水泵出水阀门,否则在停机后应立即关闭出水阀门;
(2)拉开负荷开关,停止电动机运行;
(3)若电源断电停机时,拉开电源刀闸;
(4)上报矿主管部门,听取处理意见,并报告调度和地面变电所,做好记录。
(F)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清理和擦净水泵上的油水和污物,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水泵房的环境卫生,整理水泵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二部分  普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伞钻工
1、检查钻架是否符合下井要求,特别是悬吊机构是否正常,风、水管路、油管捆扎是否牢靠,机器的外形是否符合要求。
2、利用移位装置将钻架移到井盖门上方,再转挂到提升机吊钩上,并再次检查是否符合下井要求。
3、打开井盖门,下放钻架,当钻架通过吊盘喇叭口时,吊盘上的信号工协助通过喇叭口。
4、钻架下放到位后,用悬吊绳把钻架从提升机吊钩上转移过来,然后下放工作人员和工具等。
5、将各操纵阀置于关闭位置,接好总进气管和总进水管,并送气、送水。
6、开动油缸风马达,操纵调高油缸,将钻架的钻座中心孔套在定位杆上,要求钻架底座坐实,而又保持钻机的垂直状态。
7、适当调整钻架三个支撑臂的方向,使支撑臂处于工作位置,撑实、撑牢。
8、检查钻架正常后,将每台钻机装上钎杆。
9、动臂凿岩。
(1)操纵升降气缸控制阀,将推进器提起。
(2)操纵动臂油缸的换向阀,将推进器推到工作位置。在开始打眼时,六组动臂的凿岩机在各自的扇形区域内工作,一般先从最外圈眼开始凿起,然后逐渐移动推进器由外向井筒中心成之字形轨迹打完每一台钻机负责的扇形面积。
(3)凿眼时按炮眼要求的倾斜角度,调整倾斜油缸到适当倾角时,操纵升降气缸控制阀,使推进器按一定的角度下放并顶紧。
(4)操纵推进风马达控制阀,使凿岩机缓慢推进,当钎杆接近岩石时,为防止岩粉飞扬,首先操纵风水阀,向凿岩机供排粉用水,然后操纵凿岩机转钎控制阀和凿岩机冲击控制阀,向凿岩机少量供气使其转钎和冲击,当钻出一个钎头深的炮眼后,即可正常凿眼,按岩石情况适当调节冲击、转钎和推进的力量大小,以求最快的凿眼速度,并减少卡钎故障等。凿眼时要打开托钎器,防止蹩劲和不必要的磨损。
(5)当钻机凿到要求的眼深时,操纵风水阀,停止供水,转为强风吹眼,然后关闭风水阀,并减少钻机冲击和回转供气量,操纵推进风马达控制阀,使凿岩机拔钎。
(6)当动臂将自己工作区内炮眼全部凿完后,提起推进器,操纵动臂油缸,使动臂收回,再将支撑臂收回,理好风水管路及油管。
10、收尾工作顺序与凿岩前各操作顺序相反,将钻架收拢,提运。转挂钩送回停放位置。
喷浆工
(一)操作前的准备
1、依据设计断面要求和中腰线,检查未成巷段顶帮尺寸及底角深度是否符
合设计标准,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必须处理。
2、喷浆前必须挂喷射标准线,挂线的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将无法撤出作业区的管线、电缆、风筒、设备等进行掩护,防止回弹物料落到被掩护体表面。
4、清理喷浆场地,将风水管线接好,打开供风、供水阀门,检查风压、水压,并检查风水管路是否漏风、漏水、畅通,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运转,紧固好摩擦板,不许出现漏风现象。
6、检查输料管是否破损,有破损时更换输料管。
7、喷浆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松软破碎和膨胀性的围岩严禁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可用压风清除岩粉和碎石)。
(二)操作步骤
1、开机操作步骤:给水→开压风→开喷浆机→调整风压、水压→上料→喷浆;正常停机操作步骤:停止上料→停喷浆机→关水→停风。
2、喷浆时发生堵塞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进行处理。
3、喷浆时喷射手两手紧握喷枪,使喷枪与受喷面尽量垂直,并与受喷面保持0.8-1m的距离。喷射墙体时喷枪运行轨迹为:自下而上的水平折线。喷射拱部时喷枪运行轨迹为自下而上螺旋状移动,轨迹直径为300mm左右。
(三)上料
1、上料工要听从喷射机司机的指挥,喷射机运转正常后,方准将拌好混合料装到喷射机料斗里。
2、上料时要扣铣注入喷射机的料斗里,不允许往料斗上扬料。
3、正常喷射过程中,料要上的连续均匀,料斗内应始终保持足够数量的存料。不能强行提高喂料速度,防治料过多造成喷浆机负荷过大。
4、速凝剂要按比例均匀加入,应随上铣铣料,随往料斗内撒入少量速凝剂。
5、停机前应先停止上料。
(四)喷射手
1、喷射手要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操作技能,喷射时要一人报喷头。一人照明。
2、喷射时,工作风压、喷距、水灰比,喷射方向和顺序,喷厚等全靠喷射手的操作技术来掌握,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输料管长20—60米,工作风压为1.2-1.8kg/cm2.
②喷距(枪头到喷面的距离)为0.4-1米,要尽量减少工作风压、缩小喷距,以减少纷尘和回弹。
3、喷射手应严格掌握水灰比,随时注意喷面的情况来调节水们、使喷面平整,湿润光泽、粘性与密实性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
4、喷头与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最小夹角不得少于70度。
5、喷射顺序,沿走向划出本班喷射长度,要求在一个班内,由下向上线底角、墙、后拱肩、顶、斜巷喷射自下而上进行,喷头按直径为200mm螺旋形轨道运行一圈压半圈地均匀缓慢移动,按设计规定厚度,力争一次嘭够,使喷层成为一个整体,如遇凹处应先填评。然后进行正常喷射。如必须进行复喷,一定要先用水冲洗原喷层,然后进行复喷。
(五)操作注意事项
1、初喷时由下而上填平补齐巷道顶帮,充填裂隙。复喷时从地脚开始,先墙后拱,由下而上进行,最后封顶。
2、喷射时由外向里划段进行,长度以1.5-2.0m为宜。
3、喷射过程中根据出料量的变化调节好水灰比,使混凝土表面潮湿光泽,粘结密实性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
4、遇裂隙、低凹处时,应先喷填后再按正常喷射作业。
5、一次喷厚:墙一般为60-100mm,拱为30-50mm。喷厚大于100mm时,采用间隔分次喷射方法,间隔时间15-30min。
6、喷射工作开始以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用震动法处理堵管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向下。
7、在围岩渗水、涌水段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减少给水量、加大速凝剂掺入量、插导水管等措施。
8、对已喷浆巷道的顶帮进行检查,发现裂纹、掉皮、空腔等现象,要采取补救措施。
9、喷射工作结束以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养护7d以上,每天洒水不得少于1次。
10、高度大于3m的巷道或硐室应搭工作台,保持喷枪口距受喷面为0.8-1.0m。
(六)收尾工作
1、喷浆工作结束以后,关闭风水阀,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浆机。
2、将输料管及风水管送到固定点盘好、放好。
3、检查喷射质量,对不合格的地点标明标记,下次补喷。
钢丝绳检验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工程适用于对竖井、斜井、上山、下山及凿井时,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井筒罐道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制动绳、缓冲绳等的检查作业。
第2条 钢丝绳检查工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
第3条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 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第5条 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整。
第6条 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做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在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第7条 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三)检查作业
第8条 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米/秒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第9条  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凹凸等变形情况。
第10条 验绳时,应由2人同时进行,1人在井口,另1人在出绳口,以便检验全绳。在井口验绳时应系安全带。
第11条 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他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
第12条 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第13条 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第14条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钢丝绳从滚筒到天轮段,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尺测量直径。
第15条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
第16条 根据气温和所需涂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温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着在绳上,然后用手将油脂均匀涂在绳上。涂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米/秒,站在井口涂油时应系安全带。如采用涂油容器涂油时,应注意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第17条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米;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毫米;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情况向提升机通报。
第19条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0条 在进行涂油等作业后应将井口、井架及车房等处的废棉丝、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
地面变(配)电工
1、操作高压电器开关,均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站在绝缘台上。
2、正常倒电操作必须有操作命令票,只有上级值班人员和主管业务领导,在必要时方可有权向值班人员发布口头操作命令。
3、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先关断油开关,后拉开负荷侧刀闸,在拉开母线侧刀闸,送电操作是,先合上母线刀闸,最后合上油开关。每操作一道工序,都要看看设备是否到位,否则应从新操作。
4、变电所内未使用的开关柜,应上锁、挂牌。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的电器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要进行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合装设遮拦。
6、运行中的高压电器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检修人员也不得进行任何工作。
7、值班配电工,应严密监视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正确无误的做好用电负荷记录,遇有大风雪、暴风雨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巡视。
8、值班配电工,当发现有事故信号或发生事故跳闸时,应立即查明事故原因,跳闸部位,尽快向有关人员汇报,要给出事故信号回路用户打电话,通知他们进行检查处理。对跳闸回路用户,问清跳闸原因,事故处理好,方可恢复送电。对配电架空线的开关跳闸,原则上不允许不待查明原因,抢送电一次,不成功不准再送。
9、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电源,为了能迅速处理事故,在进行事故处理操作中,可不用操作票,但应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做好记录。
10、变电所馈出线要求停送电,要有停电申请单或负责管电的人来联系,填写工作票,值班员执行,要求恢复送电,必须是联系停电人来联系,值班配电工做好记录,方可送电。
井下配电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井下配电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2条 井下配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第3条 配电工必须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4条 变电所应备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等安全用具。
(二)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第5条 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3、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4、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6、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钥匙、消防用品、图纸、各种记录薄。
第6条 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操作
第7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监护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8、继电保护指示正确。
第8条 值班配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高压停电操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修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1)停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纵高压开关手柄,切断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并在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如检修开关或变压器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2)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已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要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送电操作如下:
(1)高压开关合闸送电:
填写高压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取下隔板,闭合隔离开关,操作油断路器手柄进行合闸送电。
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的有关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油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如下:
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有关人员汇报。
第9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第10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11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
第12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四)收尾工作
第13条 值班人员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而停电的开关、线路、涉及范围及停电联系人。
第14条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应清理硐室内的卫生。
主通风机司机
(A)安全规定
(一)、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
(三)、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四)、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3.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5.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6.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
7.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8.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9.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10.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B)操作准备
(一)、通风机的开动,必须取得主管上级的准许开车命令。
(二)、通风机起动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轴承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油圈完整灵活。
2.各紧固件及联轴器防护外罩齐全,紧固,传动胶带松紧适度和无裂纹。
3.电动机碳刷完整,接触良好,滑环清洁无烧伤。
4.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险装置灵活可靠。
5.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7.各启动开关手把都处于断开位置。
8.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起动要求。
9.风门完好,风道内无杂物。
10.人工盘车1~2圈,应灵活无卡阻,无异常现象。
(C)操作顺序
主通风机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接到启动主通风机命令一检查各风门是否处于正确状态一操作启动设备一启动风机电机一完成电机启动一缓缓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使各风门处于正常通风状态一完成风机启动一报告矿调度或有关部门。
2.停机:接到停机命令一断电停机一风机电机停转后,按规定操作有关风门一报告矿调度或有关部门。
(D)正常操作
(一)、启动操作:
1.正确开启和关闭风门,轴流式通风机应开风门启动,应将通往井下的进风门关闭,同时将地面进风门打开,并要支撑牢靠,以防吸地面风时自动吸合关闭。
2.离心式通风机应关闭风门启动,即将通往井下的风门和地面进风门全部关闭。
3.采用磁力站自动、半自动启动装置时,应按设计说明书操作。
4.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手动启动时,电动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将电阻全部接入,启动器手把在“停止”位置。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扳动手把缓缓切除电阻,直至全部切除,将转子短路,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5.鼠笼式异步电动机采用电抗器启动时,启动前电动机定子应接入全部电抗。启动后,待启动电流回落后,立即手动(或自动)切除全部电抗,使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行。
6.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应及时励磁牵入同步,不宜过早。励磁调至过激时,直流电压、电流要符合所用励磁装置工作曲线。同步电动机允许连续启动两次。如需进行第三次启动,必须须查明前两次未能启动的原因及设备状况后,再决定是否启动。
(二)、通风机启动后风门操作:
1.轴流式通风机: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同时关闭地面进风门。
2.离心式通风机:打开通往井下的风门。
(三)、主要通风机的正常停机操作:
1.接到主管上级的停机命令。
2.断电停机。
3.根据停机命令决定是否开动备用通风机,如需开动备用风机,则按上述正常操作要求进行。
4.不开备用风机时,应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四)、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主要内容为:
(1)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2)轴承温度不得超限;
(3)电动机温升不超过规定要求;
(4)各仪表指示正常;
(5)电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严禁超载运行;
(6)电压应符合电机正常运行要求,否则应报告主管技术人员,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3.随时注意检查负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4.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五)、主要通风机司机的日常维护内容:
1.轴部润滑:
(1)滑动轴承应按规定要求定期换油,日常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
(2)滚动轴承应用规定的油润滑,油量符合规定要求;
(3)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
2.备用通风机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每1~3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最长不超过半年;
(2)轮换超过1个月的备用通风机应每月进行空运转一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以保证备用通风机正常完好,可在10分钟内投入运行。
(E)特殊操作
(一)、条主要通风机紧急停机的操作:
1、直接断电停机(高压先停断路器);
2、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和主管部门。
3、按矿主管技术员决定,关闭和开启风门;
4、电源失压自动停机时,先拉掉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和主管部门,待排除故障或恢复政党供电后再另行开机。
(二)、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
1、各主要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2、电动机单项运转或冒烟冒火;
3、进风闸门掉落关闭,无法立即恢复;
4、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
5.其他紧急事故或故障。
(三)、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
1.反风应在矿长或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下进行。
2.用反风道反风时:
(1)保持通风机正常运转;
(2)用地锁将防爆门或防爆盖固定牢固;
(3)根据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各风门,改变风流方向。
3.用反转电动机反风时:
(1)停止当前通风机运转;
(2)用地锁将防爆门(盖)固定牢固,各风门保持原状不变;
(3)待电动机停稳后,用换向装置反转起动电动机;
(4)对于导翼固定的通风机直接反转起动通风机,对于导翼可调角度的通风机,则先调整导翼调整器,改变导翼角度。然后反转启动电机。
4.其他型式通风机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四)、在更换备用通风机做空转试验时,需按现场指挥的正确指令进行。
(F)收尾工作
(一)、做好当班风机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矿灯充电工
(一)充电
1、用二柱搬手旋下透气盖,取了垫圈和堵头。
2、将电池倾斜450左右,用注液器将电解液注入比重1.26(300C)的电解液105毫升。
3、注液后,将蓄电池静置2—4小时,然后将蓄电池直立起来,如典借业面低于注液孔时,应再补充一些电解液,直至与注液孔相平。
4、注液完毕后,把外客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5、按电池说明书接通电池,调节电压,使充电电流为0.9—1.0安。
6、每隔一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在0.9—1.0安进行充电。
7、当充电48小时后,头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液孔平,然后继续充电满72小时,充电满足后,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电2个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时再检查电解液比重,如比重有偏高或偏低现象,应加以调整,然后再以0.9—1.0安电流充电2小时。
8、在初充电时,如果电源电压过低,调压器已调到最大位置,不必停止,可继续充电,只须记下电流值,延长充电时间。
9、矿灯在初充电完毕,放置2小时后,必须在灯房做点灯时间试验,待点灯时间达到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二)日常用电
日常用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
1、矿灯到矿灯房后,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到充电插头顺时针旋转180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完了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
(三)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过程中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容易烧坏灯泡,故应关闭开关并等熄灭。
2、初充电过程中,充电24小时后,各电池的充电指示器指针应都在0.9—1.0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远,应当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3、初充电过程中不得中断充电电流,否则将影响电池性能。
4、对经过一段正常放电的电池,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在2安左右,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充电电流会有差异,如有个别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
5、矿灯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6、公休假日电池可以不拿下充电架,也不必把充电电路切断,不会引起过充电,同时由于电池放电情况不一,可以利用公休假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以使各电池达到相同的充电状态。
7、在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突然被切断,则应立即把每个灯的头向反时针方向旋转,切断充电电路。
瓦斯检查仪器检修、校验工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料以及工作台。
2、压力表的装置形式可采用垂直形,要求性能任意调压、停压不漏气、操作连接方便,易于观测压力的变化情况。
(二)仪器的检查
1、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气泵5~6次后,其基线应回零。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
2、对气泵进行检查时,要求在将气泵捏瘪并将胶管折堵后,1分钟内气泵不鼓涨。
3、用水柱计对气路(不包括药管)进行密封性检查时,要求在将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到700毫米后,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
4、电源应开关灵活,仪器条纹清晰。
5、仪器精度通过目镜观测,干涉条纹应符合目力定度要求(0%~7%范围内应有5根条纹),不弯曲。
6、变色吸收剂的变色部分超过1/2时,要更换,氯化钙有潮解现象时,要更换。
7、检查测微部分时,要求在将基准条纹对准1%,并把小数从“0”调到“1”后,基准条纹应回到零位。
(三)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修
1、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再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修顺序依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
2、拆装螺丝时要用大小合适的螺丝刀,刀尖与螺丝头应垂直。当一个组合件上有几个螺丝时,不可把其中的一个螺丝先拧紧,而应将对称的各个螺丝均匀的拧紧或拧松。当螺丝孔有脱扣现象时,不准扩大孔径,要在加铆套重新套丝扣后才能使用。
3、气球组的胶皮球破裂、活塞芯子老化时应更新,气球组的排气嘴、进气嘴与球的接触面老化时,应涂胶水密封或更换新品。
4、检修干燥管组时,应把管组一端胶管折住,将另一端水柱计高度加压到700毫米,要求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否则应排除故障。
常见的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1)胶管老化、有裂纹,更换新品。
(2)干燥管本身有裂纹,更换新品。
更换胶管时,两端要垫脱脂棉,下端厚10毫米,上端厚5毫米;两端若垫海绵,下端厚15毫米,上端厚10毫米。
5、二氧化碳吸收管组气密性的检查与干燥管组一样。常见的漏气原因和故障排除方法有:
(1)胶质垫圈老化,更换新品。
(2)金属螺盖开焊,应重新焊接。
(3)管的端面不平或呈马蹄形,要用钢锉或砂纸研磨,直至密封良好为止。
(4)管本身老化,出现裂纹、螺丝滑扣,更换新品。
6、检修气室时,要求气室不漏气、不串气,内表面呈黑色。清洗气室时,将平面玻璃加热后垂直取下,气室的胶装面要作标记;气室腔和弯管清洗干净;包角螺丝、气室外表要擦干净,安装时胶量要适当,要求既胶装牢固,有看不出多余剂胶。
7、检修调微组时,要检查螺丝杆与连接座的螺丝是否松动。
8、检修开关组,在出现诸如按钮弹不起、按钮接触片相碰造成灯泡长明或开关座出现裂纹、螺丝滑扣、电接触片锈蚀等情况时,应重新整丝扣或打磨、调整弹簧、调整电接触片等进行检修或更换新品。
9、下光源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有:灯泡损坏要更换;灯泡接触环上的螺丝锈蚀或松动,应用砂纸打磨或拧紧;灯泡绝缘圈松动,即使把压紧圈拧到底还不能压紧灯泡,可用粘合剂把灯座绝缘圈粘牢;出现电路短路若是灯泡接触环与灯座连接筒中间有金属屑时,应将其清除干净。
10、目镜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有:保护玻璃滑伤严重或破碎,应更换新品,新换的保护玻璃要用虫胶或指甲油粘牢,粘胶时,涂胶不可过多,以免影响透光,要待胶干燥后方可使用;当旋转目镜视场中有污点随之转动时,是接目镜、场镜未擦拭干净,有脏物,应分解目镜组,取接目镜并将其擦拭干净,装配时两镜片的鼓面相对,并将镜头平面与水光轴垂直。
11、在检查分划板时,若旋转目镜头脏点不随之转动,说明分划板上有脏物,是实点,说明脏物在有刻线一面;是虚点,则脏物在另一面。擦拭分划板时,不得用酒精、乙醚等有机溶剂擦拭,以免损坏刻线及四周的漆层。当分划板与底座脱落时,应用虫胶或指甲油粘合,粘合时有刻线的一面朝上,并与底座同心。
12、盘形管组要畅通,气密性要良好。检修时,将气球一端与盘形管连接,压瘪气球,气球若在10秒内鼓起,即认为通气性良好。
13、检修各镜片组时,各镜片要擦拭干净,不得有灰尘、指印。擦拭时,可用小竹签卷上脱脂棉轻轻擦拭镜片表面,擦拭的手指只能拿住镜头毛面;不得用金属工具进行擦拭,以免划伤镜面。擦拭中可用脱脂棉沾上少许酒精或苯、乙醚等溶剂进行擦拭,然后用脱脂棉擦干。
检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镜片不得有影响光谱的划痕、掉块,平面镜、折光棱镜、反射棱镜的镀膜部分必须完好,物镜不得开胶;否则一律更换新品。
(2)装配平面镜时,平面镜的下部和后部要与镜座靠紧,固定压板的两螺丝的压力应相同,松紧适度;如果用弹片固定,弹片应位于镜片中部,以免镜片受力不均影响光谱。
(3)装配折光棱镜时,两支柱的高度要相等,弹片位置应在镜片中部,压板的两个螺丝应松紧适度、压力相同。两个偏心垫圈要夹靠住镜片,以使镜片前表面与镜座上的档片靠紧。
(4)反射棱镜组的镜座底部由于调零螺杆的长期顶压,会出现麻点、凹坑等,应用平板油石研磨,使之平整。弹簧片弹性减弱或失效时,可将其翻过来再用或更换新品。装配时镜片后面与镜座应靠紧,以防松动。
(5)测微玻璃弹簧片的弹性失效时,可调整弹簧片的形状以增大弹性,或更换新品。
(6)各镜片安装要紧密牢固,方位、角度端正,光线能以正确角度通过。各镜片底座严禁挫磨。干涉条纹宽窄不合适时,可通过调整平面镜组衬垫锡箔纸来解决。
14、找光谱的方法是:各镜片检修合格并按要求装好后,将触动手轮拧到底再反转动两周左右,使反射棱镜座与壳体平行;接通电源,使光源通过聚光镜射向平面镜,调整灯泡、聚光镜光屏、平面镜使平面镜射出的最亮的一束光与瓦斯室螺丝孔右侧相切,其高度与上螺丝孔相平;移动发射棱镜,光谱即可出现在目镜里。
(四)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效验
1、基本误差的规定是:用水柱计给瓦斯室加压时,根据(1)式计算不同的甲烷浓度所对应的水柱高度。
△  p=0.1802(273+t)                 (1)
式中△p——水柱高度,毫米;            
x——甲烷浓度,%;
t——校正室温度、摄氏度;
逐点反复校正3次,其基本误差对不同量称的仪器应不超过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甲烷浓度基本误差表(量称为1%~10%)
量称y%  0≤y≤1  1<y≤4  4<y≤7  7<y≤10
基本误%  ±0.05  ±0.1  ±0.2  ±0.3
表2甲烷浓度基本误差表(量称为0%~100%)
量称y%  0≤y≤10  10<y≤40  40<y≤70  70<y≤100
基本误%  ±0.5  ±1.0  ±2.0  ±3.0
2、对于回程误差,要求在相同条件下,仪器正反行程在同一示值上的被测量的绝对值,应不超过表1和表2中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3、对于零值误差,在将其基准条纹对准零位、并把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至550毫米后又降到零位的情况下,基准条纹的零位值误差的要求是:甲烷量称为1%~10%的仪器不超过±0.05;量称为0%~100%的仪器不超过±0.5。
4、仪器在正常工作时因位置倾斜而产生的指示值变化,称倾斜误差。其值不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倾斜误差表
对工作位置的倾斜方向和角度  仪器量程
CH4(%)  测试点
CH4(%)  倾斜误差
CH4(%)
向前  90•  0~10  1  ±0.1
向后        
向左    0~100  30  ±1.0
向右        
5、良好的气密性能要求用水柱计分别对仪器的气路系统、压力平衡系统和空气室加压到700×9.8帕。
6、对仪器的扩散性能进行效验时,将调好的仪器置于甲烷浓度为2%~3%的试验气体容器中,容器内外气压平衡,要求历时8小时后读取的因甲烷扩散到仪器空气室内而引起的零位移动值的绝对值、对CH4量称为0~10的仪器不超过0.05%。
7、通电后的检查要求:外露的动作部件能正常动作;转动调零手轮应能寻找到干涉条纹,且干涉条纹的宽度、灰度、边界清晰度用眼观察后与厂家提供的干涉条纹卡片对比,符合要求;转动调微手轮应能见到干涉条纹的微移动;主分度板经调节能连续见到分度线和数字;目镜市场内不应又明显的影响测试的锈蚀、气泡、砂眼、擦痕、指印和灰尘等。
(五)便携式甲烷热催化剂检测仪的调试效验
1、备好浓度在2%~3%之间的甲烷标准气样。校正精度时,接通仪器电源,预热5分钟,通入甲烷气样,流量控制在100毫升/分钟至300毫升/分钟(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确定流量)。如果仪器指示与气样甲烷浓度不相符,用小螺丝刀调整精度(满度),使表头显示数字与甲烷浓度相符。
2、设置报警点时,用稍高于设定点浓度的甲烷气样通入密室,控制气体流量,使指示稳定地停在设定点位置,再调节仪器的报警电门器,使其报警;然后反复通气效验,直到准确报警为止。
车床工
1、工作时穿好工作服,袖口需扎紧,女同志戴好工作帽,车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
2、开车前对机床应认真检查润滑系统,按规定对各润滑点加油;
3、车削施工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4、装卸较大工件时,床面要垫木块,不准在床面放置工件或工量具;
5、调整或测量工件、变档、清理铁屑必须停车,并用专用的钩子清理切屑;
6、禁止用扳手代替手锤敲打使用,并正确使用和认真维护量具;
7、使用锉刀时,严禁左手在前;工件和车刀必须装夹牢固,防止飞击伤人;
8、严禁在高速旋转时采用急刹车或倒车,严禁用手去刹住转动着的卡盘,不准站在铁屑飞出的方向;
9、车削施工时要正确选用转速和刀具,禁止超速旋转;
10、工作时集中思想,不准打闹,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上报;
11、下班前应认真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做好交接班工作。
钻床工
1.上班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必须戴安全帽,钻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
2.开车前对钻床应认真检查加油,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检查解决;
3.钻孔时不得用手握住工件,应用压板或平口钳把工件固定在钻台上;
4.钻较薄的金属片时,不能用手拿工件,应用手钳夹住,以免转动;
5.清除铁屑应用专用工具,严禁开动钻床时擦洗机床;
6.装卸工件、刀具均应停车,车未停止不准变速;
7.工作时要集中思想,不准打闹,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严守劳动纪律;
8.下班前应认真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做好交接班工作。
爆炸材料押运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建矿井和生产矿井的地面及井下爆炸材料押运工作。
第2条 上岗条件。
1.爆炸材料押运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材料押运工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从事煤矿井下爆炸材料押运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第3条 爆炸材料押运工必须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各种防范事故的措施。
二、操 作
(一)爆炸材料押运工在地面执行押运任务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4条 执行地面押运任务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同时准备好合格的灭火器、具有抗静电性能的蓬布以及写有“危险”字样的小黄旗。
第5条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在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其排气管应安装在汽车前部保险杠下,进入库区时应加装防火罩。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采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严禁用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拖车、摩托车、自行车运输爆炸材料。
第6条 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运输。用车辆运输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m;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上缘。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且层间必须加垫软垫。
装有爆炸材料车厢的上部必须用有抗静电性能的篷布全部覆盖,并用绳子捆紧。
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在显著位置插上写有“危险”字样的小黄旗。
第7条 运输爆炸材料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装卸人员在装、运爆炸材料过程中应关闭手机和传呼机。严禁在装有爆炸材料的汽车上抽烟、使用手机或传呼机。
第8条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按照经过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的路线并在规定时间内行驶,不准中途随意改变行驶路线或无故逗留。
第9条 运送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搭乘其他人员或货物。
第10条 用敞篷汽车运输炸药或雷管时,押运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坐在车厢后部预留的空间内。
第ll条 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时,如果室外气温低于一10℃,必须采取防冻结措施。
第12条 严禁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在车库内逗留。
(二)爆炸材料押运工在井下执行押运任务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13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前,押运工要提前做好交接和押运准备工作。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后,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办理交接手续。
2.炸药和电雷管均不得在井口拆箱,应成箱运往井下爆炸材料库。
3.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4.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5.在立井井筒内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炸材料箱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三分之二。如果将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内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13条第2款的规定。
6.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押运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7.罐笼的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吊桶的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升降速度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或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8.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14条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且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都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直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3.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4.押运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5.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6.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在井底车场和大巷中停留。
7.装卸地点有架空线时,必须在停电后方可装卸。
8.严禁用蓄电池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
第15条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6条 在通向井下爆炸材料库的铁路运输支线上,应不少于两处绝缘轨。两处绝缘轨之间的距离:进单个矿车时,应大于一个车身的长度;进列车时应大于一个列车的长度。
(三)爆炸材料押运工在地面和井下押运爆炸材料都必须执行的规定
1.用人力搬运、装卸爆炸材料,单人操作时每人每次不得超过l箱且不得超过30kg,2人协作时每次不得超过两箱且不得超过60kg。无论是人工搬运、装车、卸车,还是码放、整理爆炸材料,操作时都要抓稳、抓紧,轻拿、轻放,避免爆炸材料受到摩擦、挤压或撞击。
2.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爆炸材料押运任务。
3.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4.运送爆炸材料的车辆到达爆炸材料库要立即卸车。
5.装、卸车完毕,押运工要立即与库管员清点数量、品种,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6.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自救器管理工(含检验)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本规程适用于自救器工。
第2条 自救器管理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自救器的收发、看管、检查和校验工作。
第3条 自救器管理工需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自救器管理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必须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领。
3.了解“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第5条 检查、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第6条 自救器工不得把自救器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一起,不得把自救器置于有腐蚀性气体、水蒸气、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自救器工必须把自救器置于通风良好,整洁干燥的地点。
二、操作操作准备
第7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1.自救器的收发管理:发放一收回一整理。
2.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检查气密仪→放入自救器→加压观察→填写自救器检查记录表。
操 作
第8条 自救器的收发管理。
1.按牌发放自救器,发放前要进行封条的检查,保证符合要求。发完后将自救器牌挂到相应位置。不得借故不发。
2.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封条检查,放回原处。
3.交回自救器时,发放人员应将其自救器牌还给使用人。
4.对收回的自救器,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即:自救器要擦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
5.对当班使用、交回的自救器进行登记。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自救器要及时汇报。
6.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账、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等。
7.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账、卡、物必须相符。
第9条 自救器的校验。
1.自救器管理工应对新投入使用的自救器进行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检查,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拒绝接收和发放。
2.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g的天平,增重超过lOg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3.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按照“使用ZJ型气密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ZJ型气密检查仪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气密性时,要求在15s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mm;用60~65℃温水检查时,不得有冒泡漏气现象。否则要更换胶圈或进行维修,以保证气密合格。
4.在60~65℃温水中进行隔绝式自救器气密性检查时,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现连续冒泡,或浸入水中lmin内(10s后开始计数)断续冒泡超过8个的,要及时进行维修。1年内,经检查低于8个泡的,可不进行气密性维修;期满1年时,都要及时维修。
5.用温水检查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第10条 气密仪的工作压力范围为(480~520)×9.81Pa,检查自救器时,可将压力计水柱提高到540mm。封压后lOs,水柱保持不动时,则认为气密仪调试合格。
第11条 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过滤式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随机附带的L形填块。
第12条 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同时按秒表计时,第10s时,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第25s时,再次记下压力计水柱高度。对于过滤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s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8mm,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8mm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到470mm的,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对于隔离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s内压力计水柱下降不超过30mm,则认为气密合格;超过30mm或压力计水柱高度未达450mm,则认为气密不合格。
为提高检查速度,封压lOs后,若压力计水柱停留在480mm以上某一高度不动,则认为自救器气密合格,不必再观察后15s。
第13条 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不能继续使用。
第14条 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h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第15条 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等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第16条 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第17条 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第18条 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第19条 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mm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贸然调整气密仪。
第20条 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s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mm,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第21条 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
第22条 对气密不合格的过滤式自救器,应在经校正误差不超过±1g的天平上称重,增重不超过lOg的,密封后可继续使用。
第23条 为了寻找漏气部位,可用直观方法寻找,也可用毛笔沾浓度适当的肥皂水在自救器被加压30~60s后涂抹于可能漏气的部位进行检查,冒泡处即是漏气处。此法同样适用于隔离式自救器。
第24 条使用气密仪检查隔离式自救器时,如果在后15s内压力计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属小漏气,仍属气密合格,但应将漏气处用锡焊封闭;如在最后15s内压力计水柱下降30~50mm,属中等漏气,经试验还未失效的,补漏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收尾工作
第25条 检查、收回自救器后,必须把自救器擦拭干净。
第26条 详细记录校验的自救器的损坏情况。
小绞车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适用范围。
1.本工种适用于井上、下小绞车作业。
2.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绞车司机。
第2条 上岗条件。
1.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二、操作
第3条 操作前的准备。
1.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无杂乱异物,便于操作和了望。
2.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朽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mm。
3.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时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应闸死)。
4.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绳端连结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可靠的护绳板。
5.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6.试空车: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7.斜巷运输时应检查斜巷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红灯警示是否正常,有无醒目的“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警示牌。
8.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第4条 操作步骤。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2.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3.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
4.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5.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6.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7.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稳固支柱有松动现象。
(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5)电机有异常。
(6)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8.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和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9.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10.上提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第5条 操作注意事项。
1.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3.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4.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5.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6.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6条 收尾工作。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搅拌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详细检查下列项目并确保符合要求:
1、配料系统及搅拌机机体平稳可靠,计量系统完好无误,电气接地良好,水泵供水良好。
2、搅拌筒内和各配套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传送皮带等均无异物卡住,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打开阀门排放压风系统中汽水分离器中的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钢丝绳轨道、滑轮均正确、牢靠,提升机构运转正常。
   二、安全操作:
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开机后,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开机操作。
6、每次搅拌机加入物料的重量不得超过机械容许重量。(JS1000型2400公斤,JS1500型3600公斤)。
7、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卸料门关闭后,方能提升投料。向料斗加料的顺序应是:砂、水泥、石子或石子、水泥、砂,水泥必须在中间添加。
8、在投料的同时,进行加水。加入的物料必须按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准确计量,严禁私自改变加入量。
9、料斗提升时严禁任何在料斗下行走或停留,料斗坑需清理时,必须挂好保险链后再清理。
10、操作时注意电气安全,防止电气元件、电线受潮及损坏,运转过程中,不得检修设备,不得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
11、修理和清理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闸箱上挂“禁止合闸”标牌,设专人看护,避免伤害事故。
12、搅拌过程中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机,应立即切断电源,马上采用人工手动卸料装置卸出物料,然后进行检修。
13、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确需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清净物料。
三、收尾工作
10、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将料斗降落到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1、检查各润滑点,酌情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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