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论坛
标题:
关于91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延期换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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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jh201
时间:
2010-6-30 18:02
标题:
关于91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延期换证的公示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
22
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
2009
〕
181
号)等规定要求,对资质到期的
91
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专业司局专业能力审查和专家审查,符合资质条件和相关业务范围专业能力要求,拟换发资质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
2010
年
6
月
30
日
至
7
月
7
日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机构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
010-64463341
64464013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
21
号
邮政编码:
100713
电子邮箱:
zhongjiechu
@
chinasafety.gov.cn
附件:
91
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复审换证公示名单及业务范围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作者:
cpfccdanny
时间:
2010-6-30 18:57
发布又怎样,评价的尴尬是改变不了的
作者:
fenghaibo
时间:
2010-7-1 14: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ema332
时间:
2010-7-1 15:37
需要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作者:
蓝天卫士001
时间:
2010-7-1 15:58
详见安监总局网站,现在是公示
作者:
cspj1202
时间:
2010-7-1 16:21
还是看安监总局的比较好
作者:
asi0001
时间:
2010-7-1 17:01
作者:
zhangdu2580
时间:
2010-7-1 17:16
这个应该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弄来的吧?
作者:
fhzyfjy
时间:
2010-7-2 07: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angyou_tong
时间:
2010-7-2 08:11
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
作者:
huangyouming
时间:
2010-7-2 08:13
这是不是最后一批啊?
作者:
acupoftea
时间:
2010-7-2 08:19
算是好消息,支持一下
作者:
hlw689
时间:
2010-7-2 08:21
发布又怎样,评价的尴尬是改变不了的
作者:
a58495601
时间:
2010-7-2 08:31
下来看看~~~~~~~
作者:
flyxy
时间:
2010-7-3 10:00
我要看看江苏的
作者:
王义
时间:
2010-8-16 10:26
急需铁路专用线资质和烟花爆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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