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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安与安评归并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176543000    时间: 2011-11-24 16:50
标题: 注安与安评归并问题
注安与安评归并,我注安已过,只要鉴定就可以了吗?
作者: safe1860    时间: 2011-11-25 13:31
想想的很美好,不可能的事情
作者: wanghong4911    时间: 2011-11-25 14:20
要考试吧!!
作者: 胡女士    时间: 2011-11-25 20:40
你很有想法,那就合了吧,你决定
作者: alogo    时间: 2011-11-25 22:23
想的很好,不可能的事情
作者: mole    时间: 2011-11-26 19:13
有想象力   强
作者: meiguangkan    时间: 2011-11-29 08:19
楼主太有才,想象太美
作者: lwj430    时间: 2011-11-30 09:55
一看你几不懂安评鉴定,非圈中人!!
作者: zqxzqxqjl5    时间: 2011-11-30 19:07
我想不会合并吧。
作者: fzustudents    时间: 2012-2-23 16:16
看来是要合并了,就是不知道怎么个合并法。同事建议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向注册二级建造师学习,分几个大类,安全评价一个类,安全管理资讯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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