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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安考试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彭海波8683    时间: 2012-5-23 17:04
标题: 注安考试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安排,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89日进行。为做好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报考条件中有关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专业的审核,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见附件1)的有关解释执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中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2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五、各地区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当地报考有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传真:010-64463146)。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略)
2. 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作者: rrzt    时间: 2012-5-24 11:02
没用的考试,还好意思收钱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2-5-24 11:30
够资格的赶紧报名!
作者: 彭海波8683    时间: 2012-5-25 08:47
2# rrzt 可以系统地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是做好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怎能说是没用呢?
作者: mcy1972    时间: 2012-5-27 18:42
我想慢慢会有用的,应该先拿到证,等有用了再拿就晚了!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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