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卫士001 发表于 2009-7-18 15:00:45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前几天在安全评价协会网站上看到专家的一片文章,说是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只有一个,可我们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时,总是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辨识完后,再用《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第56号文,专家说这不是依据,有谁知道该怎样辨识?

fenghaibo 发表于 2009-7-26 16:34:48

sylvia5 发表于 2009-7-29 17:27:34

非危化行业不用56号文,就没有重大危险源了~~

jayoshon 发表于 2009-7-30 09:41:12

报告中用GB18218和56号文,专家让去掉56号文就去掉。专家不提就用,范围扩大总比缩小好。

一只蜻蜓 发表于 2010-7-3 14:57:56

我们也是用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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